大洋網訊 1月18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佈了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具有加分資格考生名單的通知。大家可登陸//eea.gd.gov.cn/ptgk/content/post_3178562.html進行查詢。
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可向地級市教育局、招生辦和省教育考試院反映,反映意見須內容真實且具體明確,屬個人反映的需簽署真實姓名、聯繫電話,屬單位反映的需加蓋公章、署上聯繫方式,否則不予受理。聯繫電話:020-89338633。
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調整廣東省高考加分項目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2021年廣東高考加分項目中,包括4項全國性加分項目。
除了加分項目外,還有3種情況可以優先錄取。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應屆考生,其相關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2.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考生,其突出事蹟、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的考生,按照有關程序,高校可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破格錄取或單獨考試錄取。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曾俊